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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构建金融消保新格局 金融为民续写新篇
发稿时间:2024-09-13 供稿: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并于7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年来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在我国消保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今年也是金融“大消保”新格局加速构建的一年。在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2024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进一步筑牢。

9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9月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当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正在着力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致力于提高金融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及提升投资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尤其是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方面积极协同开展工作。

“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表示。

金融“大消保”新格局加速构建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在6月联合发布的《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根据《公告》,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的投诉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转办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

《公告》要求,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反映的信访、举报事项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

当前,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积极践行《公告》的要求,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质效。

9月1日上午,“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周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出席并致辞。

周亮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表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年来,在中央编办、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深化改革、密切合作,金融消保新格局加快构建,有力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及时推出了一批“为民办实事”的政策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陶玲表示,开展金融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立足实际、久久为功、形成合力。人民银行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中央银行职责,加强与各方协同配合,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陈华平表示,当前,证监会系统正在扎实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投资者教育工作需要紧跟步伐,与时俱进。证监会将以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质效。

广东金融消保工作走深走实

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一部署,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共同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

受访的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均表示,在全国加速构建金融消保新格局的提纲挈领下,广东金融消保新格局建设亦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不少创新成效。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早在202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联合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原广东银保监局、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诉调对接衔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广东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成立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全覆盖、衔接紧密、运转畅通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4年,广东金融监管局与广东省高院签订全面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协同工作备忘录,指导支局联动当地人民法院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广东省通信局联合开展金融业信息骚扰协同治理,拓宽金融纠纷同防共治工作格局。同时,联合召开粤港澳深金融消费者保护联席会议,全辖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上半年,广东金融监管局开展行业消费投诉纠纷溯源治理专项行动,对典型消费投诉开展投诉督查321次,通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5起,推动投诉监管提质扩面。

与此同时,广东证监局联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利用“总对总”在线诉调机制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广州、珠海、汕头三地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在案件通报、诉调对接、调研交流等方面建立日常协作机制。

首个车险大灾互认机制落地。在广东金融监管局指导下,广东保险业积极参与“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财险机构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广东保险业出台全国首个车险大灾行业互认指引和机制,共同推进车险大灾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工作。根据互认指引,广东(不含深圳)财险机构将采取“分片包干”等形式,科学统筹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协同参与灾害防御、施救、查勘、定损等互认工作。今年上半年,广东保险机构投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资金5600万元,开展防灾减损业务演练及农技培训超1200次,助力防灾减损降本增效2.38亿元。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取得成效。广东地方金融局官网消息,今年四月以来,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广东省以投融资领域、新兴领域、传统领域以及打着各种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为整治重点,紧盯重点案件,抓好涉非风险容易渗透的重点地区、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区域,关注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跨区域风险。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30条,开展警示约谈23次。行政处置方面,行政立案1宗、责令停产停业1家、移送公安11宗。刑事打击方面,刑事立案23宗,抓捕37人,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今年1月,广东金融监管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建立警监合作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联合印发《2024年警监合作事项清单》,将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合作事项纳入清单管理,警监双方责任明确到部门、到人,实行销号办理,确保了广东专项打击早部署、早启动、早见效。今年5月组织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揭阳、清远等6地开展全国首批集成收网行动,打掉保险诈骗犯罪团伙10个,破获案件1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同时,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为契机,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一体化新格局。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涉走私洗钱违法犯罪的力度,更好维护国家经济运行秩序和金融安全,按照《广东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近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本着依法履职、信息共享、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签订《联合打击涉走私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合作备忘录》。

金融教育进一步下沉至县域。强化央地监管协同是金融监管部门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的重点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对下半年工作部署时提及,积极主动加强央地协同,合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支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总局—省局—分局—支局”的“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依托总局、监管局、分局、支局金融消保条线上下联动机制,县域派出机构成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前沿阵地,服务人民群众金融需求的“排头兵”。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广东的金融教育加速从“县”出发,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效应卓见成效。截至上半年,广东县域“五进入”宣传活动数量同比增长56%,触达人群同比增长49%。

与此同时,广东证监局着力促进辖区投资者教育资源整合、品牌创新、宣传合力和工作实效,推动投资者教育与业务深度融合,指导辖区投教基地差异化高质量发展,以精彩纷呈的投教活动提升投资者知识水平和投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需求。

投资者教育迈入新发展阶段。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之本,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之基。广东证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要求,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提高回报投资者、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引导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分红机制,提升投资者的实际获得感。此外,广东证监局坚持“零容忍”执法不动摇、不松懈,依法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相关监管部门处获悉,在新时代新征程,增强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而广东的金融消保工作正走深走实,为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等贡献广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