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部署。
如何贯彻落实全会提出的多项前瞻性、系统性的金融改革举措?怎样全力打通科技金融发展梗阻,激励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如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奎。
以“双区”及合作区建设为牵引
进一步拓展金融改革开放宽度深度
南方日报:《决定》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面,提出了多项前瞻性、系统性的金融改革举措。将如何贯彻落实?
张奎:全会提出的改革举措再次突出强调了金融工作的两大任务,一是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宗旨,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我们将以“双区”及合作区建设为牵引,进一步拓展金融改革开放的宽度和深度。更好发挥广东毗邻港澳优势,更大发挥重大平台作用,谋划更多战略战役性和创造型、引领型的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围绕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携手港澳加快推进各领域联通、贯通、融通,在更高起点上支持和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构建对标国际高水平的金融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国贡献更多金融改革的广东经验。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坚定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强省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全力打通科技金融发展梗阻
激励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
南方日报: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处于核心位置。全会强调“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当前广东发展科技金融有哪些梗阻亟待打通?将如何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张奎:在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各类金融主体积极推出支持科技创新的产品服务,取得一定成效,但广东发展科技金融仍面临一些困难梗阻。例如,各类资金缺乏整体运行机制,难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承担与收益相匹配的风险;专利等科技要素缺乏权威的评估机构和统一的价值评估指引,且创新指标的信息难以全面、准确获取,导致评估价值缺乏公信力,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有限或缺乏连续性;科技型企业股票和债券市场融资比例较低等。
我们正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全力打通发展科技金融面临的困难梗阻。比如,今年6月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后,我们推出了多项措施,着力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今年2月,联合省科技厅等部门推动广东出台“科金15条”;6月,印发《广东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25项具体工作措施,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指导。
二是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投早贷小”。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首次贷款。截至7月15日,辖区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名单企业授信6912万元、投放贷款5423万元,投放金额居全国前列。探索传统政策工具创新使用方式,创设“粤科融”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截至6月末已累计投放60亿元,支持银行发放优惠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约15个基点,惠及科创企业1600余家。
三是拓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去年以来,广东已有多家科技型企业成功发行科创票据,规模达552亿元,发行规模居全国第五。
四是强化科技金融政策宣传贯彻,触达更多科创企业。举办政策宣讲和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推动科技创新、设备更新等领域共21家企业与银行签订合作意向书,达成合作意向总金额超百亿元。
五是健全考核评估。联合发布《广东省金融机构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办法(试行)》,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申请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的依据之一,激励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南方日报:全会强调“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当前广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是什么?人行广东分行在其中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张奎:近年来,广东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与此同时,广东经济金融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重点领域还存在风险隐患,部分市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所以,接下来的关键是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头部房地产企业风险,稳慎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和改革转型,持续加大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遏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我们将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有效防范化解辖区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金融监管协调。配合加强监管协调和政策协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区域金融改革。二是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继续丰富完善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分析框架,优化央行评级、压力测试、早期预警等工具,持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提示、应急处置等金融风险防控环节的工作机制,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做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配合地方政府打击非法集资、清理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