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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共同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发稿时间:2023-12-11 供稿: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各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共同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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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率先联合推出覆盖金融全行业的地方性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指导文件《关于推进深圳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深圳金融业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共同建设“金融监管清正、金融业者清廉、金融主体清朗、金融生态清明”的深圳清廉金融文化。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全面树牢清廉监管文化理念,践行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并将清廉金融文化理念嵌入监管规定,在行政许可、监管评级等工作中充分考量金融机构及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强化监管刚性约束。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组织运行机制,加强纪法教育,突出正面引领,强化形势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夯实文化阵地,开展家风共建,全面培育清廉金融文化生态。要将清廉金融文化融入公司治理、嵌入职业培训,建立员工行为监督约束体系,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内容、绩效考核体系,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潜规则和不良习气纠治,把廉洁要求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要教育引导年轻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扣好廉洁从业的“第一粒扣子”。金融行业组织要制定清廉金融文化自律公约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建立健全违规违纪违法人员“黑名单”和“灰名单”。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金融行业组织要统筹社会资源,构建融媒体矩阵,不断丰富宣传载体,进一步扩大清廉金融文化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与高校智库合作,联手打造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清廉金融文化理论和实践研究。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鼓励开展“廉洁伙伴”行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有序参与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深圳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要坚持党建引领,以党的建设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立“根”,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铸“魂”,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和抵腐定力。要坚持监管带动,主动发挥金融管理部门的引领作用,全面汇聚各方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合力。要坚持顶层设计,加强总体部署安排,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特色方法和创新举措。要坚持继承发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各地区各领域廉洁文化建设成果,不断丰富深圳清廉金融文化内涵。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督促推动深圳各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深圳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作风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