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激励企业内部挖潜等8个方面部署了22项重点任务。
业内专家认为,《通知》对今年降成本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内容丰富、精准务实,对于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尽快恢复元气具有重要意义。“一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受持续冲击后仍然较为困难,经营主体信心和预期仍然有待提振。在此背景下,部署推动降成本工作更有着雪中送炭、添力加火的特殊现实意义。”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春丽表示,《通知》内容系统而有针对性,精准务实,体现了年度特点,契合了经营主体实际需要,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加快恢复。
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性
《通知》进一步提升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业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抗风险能力偏弱的对象以及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重点领域。《通知》中明确,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恢复不平衡问题突出,需求复苏弱于供给,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仍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通知》根据这些经济恢复中的实际情况,精准地加大了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政策的调整,一方面保障了大规模减税政策持续发力,使减税强度在今年继续处于相对高位,有利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运营成本,缓解生产经营压力,不仅有助于促进其生产经营和信心预期恢复,还有助于发挥其就业吸纳作用,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对优惠对象门槛的设置,提高了政策的精准性,体现出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优化,兼顾了企业纾困和财政可持续的需要。
降低经营主体隐性成本
除了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之外,《通知》还要求从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以及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等诸多方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显性成本容易识别,如缴纳的税费、财务费用、交易成本、用工用地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等。隐性成本从表面上难以感知,却影响巨大,如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融资困难、涉企违规收费等,往往更为影响经营主体信心和预期。”郭春丽认为,为此,《通知》在对降低显性成本作出相应部署的同时,也围绕市场准入、融资渠道、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谋划举措,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降低经营主体面临的隐性成本。
其中,在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方面,《通知》明确,要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为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通知》要求,要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叶银丹表示,这些举措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体现出宏观政策坚持降低显性成本与降低隐性成本相结合,坚持降本减负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全面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负担,大力支持企业恢复的决心。在当前需求恢复相对疲弱的背景下,宏观政策持续、全面、大力支持企业恢复,将给市场主体注入强劲动力,有助于改善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在助企减负降本的同时,也注重通过政策导向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郭春丽表示,《通知》在普遍性降低某些成本的同时,对创新、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予以倾斜支持,还采取更大力度措施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其中,《通知》明确,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将较大程度激励相关主体加大创新投入。
叶银丹建议,未来,可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提高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精准性。例如,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激励企业进行全过程成本控制、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本次《通知》还专门部署了柔性生产、供应链管理等企业生产销售全过程成本控制方面的转型优化。叶银丹认为,这体现了政策对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控制生产成本的支持,同时也是未来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发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