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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构建更加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发稿时间:2023-05-22 供稿: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对2021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认为,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中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十四五”实现了良好开局。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8.4%,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保持稳定。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统筹指挥下,金融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得当稳杠杆降风险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报告》,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以宏观杠杆率为例,作为衡量一国债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其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2017年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增幅总体保持稳定,年均增长约4.8个百分点,比2012年至2016年平均增幅低8.6个百分点。分阶段来看,2017年至2019年,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在253%左右,初步实现稳杠杆目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杠杆率阶段性上升至280.2%;2021年下降至272.5%,总体增幅可控。

  如果进行横向对比,疫情防控期间,与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杠杆率增幅相对可控。BIS数据显示,2021年末,美国杠杆率为280.8%、日本杠杆率为419.9%、欧元区杠杆率为279.4%,分别比2019年末上升25.7个、39.5个和21.4个百分点。同期我国杠杆率为272.5%,比2019年末上升16.5个百分点,增幅比美国、日本、欧元区分别低9.2个、23.0个和4.9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增幅相对而言并不算高。

  正是因为我国实施了有力、有效、有度的宏观经济政策,能够以相对较少的债务增量支持经济较快恢复增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总体思路要求,国内从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强化金融监管、完善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开展工作,推动金融风险整体呈现有序释放并逐步收敛的态势,增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程度。

  总体来看,疫情发生后,我国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2020年5月以后,货币政策逐步转向常态。2021年以来,货币政策保持了前瞻性、连续性、稳定性,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继续为经济稳步恢复保驾护航。此外,近年来,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遏制了脱实向虚、盲目扩张的势头,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增效提质。这些措施共同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助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以相对较少的新增债务支持经济较快恢复增长。

  不过,娄飞鹏提示,目前国内在金融稳定方面还面临一些挑战:全球经济增速下降,部分国家面临经济衰退风险,发达国家央行快速收紧货币政策外溢风险;国内经济恢复基础不牢固,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以及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这些都值得金融体系关注。

  “欧美发达国家的风险外溢强化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有可能通过金融渠道和外贸渠道对我国经济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娄飞鹏表示,面对欧美银行业风险,我们需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宏观调控政策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管理,防止政策“大收大放”,科学的金融监管推动银行做好资产负债管理。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欧美银行业出现的危机部分源自政策的“大收大放”,而我国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一直坚持稳健货币政策。针对中小银行的发展,曾刚认为,要注重宏观政策的稳定性,在一些支持工具退出时要做到“有序”。

  精准拆弹 压降风险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稳步推进

  总体来看,金融稳定工作在精准拆弹、改革化险、抓前端治未病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

  以市场较为关注的推动高风险机构精准拆弹工作为例,根据本次《报告》披露的2022年第二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全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已压降近半,现有36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仅占全部参评机构总资产的1.55%。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而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其中,66%的城市商业银行分布于“绿区”(风险等级较低),但也有13%的城市商业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17家和118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2%。

  这一评级被视为我国早期纠正机制的一个重要参考。在业内人士看来,风险的发生往往“有迹可循”,体现为某些指标的异常变动。不断完善风险识别指标体系,通过对银行经营指标异常的分析发现风险苗头,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有助于推动银行在日常经营中整改化解风险,避免风险进一步升级。

  “息差收窄、资金成本较高、运营效率偏低等因素切实影响着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曾刚建议,要规范市场竞争,真正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此外,还要关注包括房地产在内的风险传导至金融体系。

  娄飞鹏则认为,中小银行风险区域分化特点明显,在总体上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同时,需要针对区域风险分化的特点强化对重点地区的风险疏导。他强调,数字化转型是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由于在转型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员投入,中小银行在这方面不具有优势,从而形成对外部有较大依赖的问题,建议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大型银行向中小银行进行技术输出,提升中小银行数字化发展能力。

  本次《报告》也提出,中小银行要合理借助外部资源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中小银行与科技公司的合作模式。同时,《报告》还要求明确双方的权责边界,强化中小银行在合作中的自主经营能力,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环节不外包。

  构建更加有效的金融安全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报告》提出,也要清醒认识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供应链和国际贸易受阻,粮食、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货膨胀水平屡创新高,加快收紧货币政策的外溢效应不容忽视。

  国内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消费复苏动能较弱,稳出口难度增大,结构性通胀压力加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凸显,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呈现区域集中特征。

  这要求我国不断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加强宏观政策协调。本次《报告》提及的一个重点就是出台金融稳定法、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维护金融稳定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如何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支持。”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金融稳定面临一定挑战的情况下,我国应尽快出台金融稳定法,弥补金融稳定的法律短板,从法律层面明确维护金融稳定的原则、目标和要求,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推动我国金融业长期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在董希淼看来,我国已经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部分金融行业也建立了一些行业性的保障基金,比如保险保障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等。“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覆盖面会更广,有助于拓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资金来源,在存款保险制度之外建立起更加市场化的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他表示,应通过完善相应法规使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具有法律效力,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有法可依。同时,还要明确各方职责,例如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认缴机制等。

  娄飞鹏认为,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坚持系统性思维,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把所有金融活动都纳入金融监管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不断完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