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参考报》刊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报道引发关注。就报道中涉及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相关问题,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一直高度重视“资金链”治理工作,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提升支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支付行业打击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下一步,将持续认真履行金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压实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推进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把握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平衡。持续开展行业风险整治,深入发挥大数据和科技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和拦截。
赃款转移手法不断创新
电信诈骗分子骗得赃款后,为了隐匿赃款去向、阻碍追赃挽损,滋生了一系列关联犯罪行为。“不法分子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部分群众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售,在跑分平台使用本人账号、收款码,帮助犯罪分子‘点对点’转移诈骗资金,配合应对银行问询等,涉及人员众多。”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整体而言,现在攻防对抗不断升级变化、打击难度大。犯罪分子不断寻找、试探“资金链”治理薄弱环节,创新赃款转移手法。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涉案资金转移手法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收款环节,也就是通过买卖、租借银行卡收取诈骗资金。犯罪分子主要通过购买、租用他人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支付账户收取被害人资金。据公安部门通报,2021年,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涉案银行卡全部为实名开立后非法买卖。
第二个环节是转移环节,通过账户层层嵌套、资金多方划转。诈骗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止付、冻结措施,往往快速转移涉案资金,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境内“水房”(洗钱团伙)实施转移。境内组建洗钱工作室专门从事诈骗资金转移,形成境外人员实施诈骗、通过聊天软件指挥境内“水房”快速转移洗白资金的黑色产业链。二是“跑分平台”拆分交易。资金通过“跑分平台”等非法支付平台进行大量拆分,转移至普通群众受高额利诱实名开立的银行卡、支付账户。三是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诈骗分子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查控难度大。
第三个环节是变现环节,犯罪分子利用资金跨境转移变现。为规避打击,诈骗分子通常隐藏在境外,通过地下钱庄将境内的诈骗资金转移出境完成变现。一是刷卡取现。雇佣境内“车手”在银行ATM取现后非法走私出境,或者通过非法改装移机境外的POS机刷卡取现。二是虚构交易。构造虚假交易实现诈骗资金跨境转移,如签订虚假贸易合同,或者购买游戏点卡、充值卡等虚拟商品后转卖完成变现。三是跨境“对敲”。通过地下钱庄境内交割人民币、境外交割外币等方式,实现诈骗资金跨境转移。
“当前我国已建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现代支付体系,既要严防高效的支付体系被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又要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服务。”该负责人表示。
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
“资金链”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支付行业打击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在工作部署方面,人民银行印发工作方案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工作方案》,提出29项具体工作措施,加强治理合力。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出台加强账户管理新规和行业治理规范,全力配合反诈立法。
在犯罪治理方面,人民银行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商业银行逐户倒查涉案账户及关联账户,中止涉案账户业务,向公安部门移送大量风险账户线索。组织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开展银行卡清理整治,全面清理长期不动银行卡和“一人多卡”,大幅降低不法分子盘活存量账户风险。组织中国银联建立跨机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实施金融惩戒。
在风险防控方面,人民银行提高预警拦截水平,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商业银行上线涉诈风险监测拦截模型,对涉诈高风险账户及时监测,直接拦截。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和跨境资金转移“背包客”,会同多部门核查处置、屏蔽境内外交易所,组织排查处置涉虚拟货币交易账户,多次约谈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监测和模型研发,全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涉虚拟货币案件。
此外,人民银行还联合公安部、银保监会以“反诈拒赌,安全支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我们在行动”为主题,在全社会形成金融行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及相关黑灰产业宣传浪潮,累计覆盖12亿人次,营造浓厚反诈氛围。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认真履行金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压实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打击治理法律保障。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推进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把握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平衡。持续开展行业风险整治,深入发挥大数据和科技作用,加强风险监测和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