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对发挥人的创造能力、促进群众增收和保障基本生活、适应人们对自身价值的追求,都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带动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催生适应多样化需求的新业态,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和完善用工、社保等制度,扶持灵活就业等新形态。加快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衰退地区等脱困振兴,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增强吸纳就业能力。二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共享经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加大初创企业场地、设施、住房等政策扶持力度,建设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税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就地创业就业。三要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援助等,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采取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多种方式,在化解过剩产能中妥善做好职工安置。推进就业扶贫,实施贫困家庭子女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项目。四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建设更多有利供求对接、人才流动、便利就业的信息平台,提高人力资源市场透明度和匹配效率。制定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模式,健全劳动者素质提升长效机制,满足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
有专家分析称,未来五年,我国劳动力供给仍处于高位,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在9亿人以上,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约1500万人。每年城镇新增就业数量达到1000万人,再加上自然减员产生的岗位,方能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就业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都阳对记者表示,“十三五”时期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关键阶段,就业发展应该关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首先,通过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劳动参与率,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赢得时间;其次,要积极应对结构调整所提出的挑战,做出相应的规划和政策调整;再次,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本积累,迎接中国经济的新一轮变革;最后,抓紧时间,完善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