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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破投资“玻璃门”民间资本未禁即入 广州出台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
发稿时间:2013-06-04 供稿: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通讯员李妍 余洋 南方日报记者马喜生 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潘建国指出,广州新一轮地铁建设的里程、投资额都非常大,依照过去政府借贷、发行企业债券,是远远不够的,“未来肯定是朝着向民间资本进一步开放的方向发展。”

    据悉,以上《意见》共五个部分,其中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等领域;在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民营经济集聚发展方面,提出优惠政策;落实投资平等待遇,发挥财政性资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实行鼓励民间投资的土地管理政策;落实面向民间资本开放项目等。

    “未禁即入。”潘建国表示,未来广州将注重为民营企业推介各个领域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重点支持民资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其他公共服务领域,以及“三个重大突破”领域。

    潘建国解释,“《意见》更加注重项目支持,过去民间资本感觉到投资上存在着‘玻璃门’和‘弹簧门’,就是因为虽然政策比较明确,但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上有一些障碍”。

    焦点

    “39号文”七大领域或向民间资本开放

    记者:此前广州市公开了“39号文”,该文件涉及到了城投、水投等七大领域,按照《意见》这些领域是否也将向民间资本开放,具体怎么开放?

    潘建国:“39号文”对相关的投资平台起到了发挥投融资的作用,特别是为广州亚运会筹集资本,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意见》是广州经过多年的发展后,专门起草设立对民间投资更加规范化的意见,《意见》内容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在新领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像新一轮地铁建设,这项工程完全依靠政府传统的借贷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其建设里程和额度相当巨大。

    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投资领域里,特别是没有收益的或者微小的,甚至连保本都困难的项目,应该以政府作为主导,但是投资方式可以创新,民间投资主体如有兴趣,也可以让政府先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运营。

    这是广州对民间投资开放所把握的主要方向,方向不会有大的变动,但是模式可有更多创新,甚至可以借鉴别人的方法来突破创新,如果在今后推进“三大重大平台”建设上有更多的智慧和创新出来,政府也会顺应需求,来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发挥作用,广州市政府希望向社会传达这样的信心。